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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前議長黃景泰涉貪,一審判20年

基隆市前議長黃景泰涉犯貪污等案,基隆地方法院今(28)日下午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判處有期徒刑20年,全案可上訴。

去年遭中國國民黨開除黨籍的基隆市議會前議長黃景泰,涉及多起貪污弊案,包括月眉路工程、基隆市暖暖區東京站建案等,並詐領市議會公款900多萬,其中675萬用來支付自家人信用卡帳單、水電及學費等,去年底遭基隆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等罪嫌起訴。

第一波起訴名單包含前議長黃景泰、前議會總務張惟智、配合開假發票林、曹、呂姓禮品商、幫忙行賄的前議員鄭怡信、日勝生總經理劉垚凱、工地主任黃瑞東、基隆市警局科技隊前股長高振楹、建商羅律煌等10人。

經過8個月的審理,基隆地院今天下午5時,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判決黃景泰20年徒刑,褫奪公權4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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